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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建筑大学内审机构成立于1989年3月,2015年9月学校机构调整,审计处不再与纪检监察办公室合署办公,独立设置。审计处是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,对学校内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评价、服务、管理、监督。审计处对学校领导负责,在分管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,依据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的规章制度,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,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、合法和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,为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,加强内部财务管理,规范内部经济秩序,避免和减少损失浪费,保障各项经济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,切实履行监督和服务职能,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。
政策法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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